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 重点领域信息 > 环保信息 > 环评审批 > 拟作出的审批意见
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77B/2024-129120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5-09
组配分类: 拟作出的审批意见 文件编号:
2024年5月9日拟对浙江桐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套数字化自控系统、1000台3D智能成型 针织设备、2500台纺织机械设备及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09  09:06 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年产3500套数字化自控系统、10003D智能成型 针织设备、2500台纺织机械设备及智能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桐乡经济开发区视觉物联创新中心10号楼

浙江桐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500套数字化自控系统、10003D智能成型 针织设备、2500台纺织机械设备及智能数字化工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及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1规定的限值总氮纳管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1中的B级规定,再经物产中大(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江工程排入钱塘江。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抛光、切割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6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设备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

(三)噪声防治方面

营运期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废焊材、边角料、废砂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尘、废布袋、废零部件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废切削液、废金属屑、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废油包装桶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危废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