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5188/2024-132293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06-05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桐教〔2024〕65号 |
统一编号: | FTXD04-2024-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实施桐乡市三孩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托管服务减免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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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桐乡市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桐乡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桐人口均衡领(2023)1号)文件精神,为稳妥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降低教育成本,切实做好三孩家庭子女托管服务减免政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认定范围和标准 三孩家庭子女免费享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托管服务(含暑期托管服务)。 二、申报方式和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1.申报途径。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需于每年3月、9月向孩子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镇(街道)提出减免申请。 2.申报材料。①《桐乡市三孩家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托管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③结婚证及复印件;④子女户口本、所有生育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二)申报流程。 1.申请。由家长向孩子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镇(街道)提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托管服务费用减免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2.审核。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和镇(街道)必须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桐乡市三孩家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托管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减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确认后由申请人交回学校进行复核;3.减免。学校根据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家庭子女名单和当年减免收费标准,计算减免经费,汇总后报教育局。减免经费按学期结算,由财政予以保障。符合条件的家庭子女无需再支付以上费用。 三、桐乡市三孩家庭子女教育减免政策及政策标准 (一)政策内容:桐乡市三孩家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托管服务费用减免。 (二)申报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桐乡市户籍,且申请减免的孩子必须有桐乡户籍。 2.符合桐乡市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桐乡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桐人口均衡领(2023)1号)及相关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同一对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家庭。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2)夫妻收养的子女;(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四、实施时间 2024年春季学期起。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表于每年3月、9月底前交就读学校,申请通过后就读同一学校其他学期无须再次提交申请表。2024年春季学期申报工作在6月启动。 (二)如上级政策规定高于本标准,按上级政策执行。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三)未尽事宜由教育局会同卫健局解释。 咨询联系: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电话:88021823 ; 卫健局人口家庭与妇幼健康科,电话:89383721。
桐乡市教育局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桐乡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