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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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重启1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此批设备将于2024年7月1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②“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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