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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446F/2024-138936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7-29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关于公开桐乡市2024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遥感核查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9  17:16 来源: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一、项目名称

桐乡市2024年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遥感核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核查范围及内容:按照机插秧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面积进行水稻机插秧按100%比例核查,中标单位要严格审核核查面积与申报面积是否相符。

2.申报材料完备性核查。通过查阅农户申报材料(包括土地承包权证或流转协议、补贴申报表、其它材料等),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是否与申报面积相符。

三、核查要求

1.外业无人机航测。本次核查要求采用无人机航测+内业制图汇总+现场实地核实方式,无人机航测要求覆盖全市水稻机插秧面积,地面分辨率优于 0.20m;如无人机无法航测的地块,需人工实地测量被核查农户机水稻机插秧面积。

2.内业计算资料审核。审核农户申报材料(包括土地承包权证或流转协议、补贴申报表等材料),对航测图像进行图斑圈划制图、图斑面积计算汇总、分户计算汇总,现场核对校正等。

3.核查报告内容。要求核查农户申报材料完备性,提供报告正文2份(含核查总体情况、分镇分村分户核查汇总表[含流转承包面积、申报面积、核查面积、情况备注等]、大户申报表、核查确认表、其它证明说明材料等);提供所需影像图件(含所有核查对象区域、面积信息等),并提交电子版数据。

5.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问题农户,由中标单位第一时间组织现场核实,对现场核实情况要在核查报告疑似问题农户原因分析、核查汇总表中注明,如注明未实际播种无收获、已播种管理不善无收获、工程建设占用等情况。

四、参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五、核查费用

根据中标结果确定每亩价格,具体总价以实际核查面积来结算。中标单位在全部完成水稻机插秧种植面积核查并出具完整报告后,一次性按照核查面积乘单价得出总价进行支付。

四、比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核查任务的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单位所擅长的领域,编制并提交核查方案、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两份)。

2.专家评审。公告结束后,我局组建比选小组,综合考量参选单位的核查方案及报价进行打分,以评分分值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核查机构排名顺序,将项目评分分值最高的核查单位确定为第一中标单位。

3.公示。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桐乡市2024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遥感核查服务项目的核查机构,并签订协议。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30日—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陈冬婷 (联系方式:057388183793);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复兴南路29号(桐乡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部)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