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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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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东海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伤赔付制度管理和规范律师行业行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此以外,条例另外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企业要规避工伤保险责任和风险,需要企业自身加强管理和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更需要企业深入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尤其是加强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并严肃纪律和规范考勤、劳动保护、奖惩措施等,及时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等。 您提出的要加强律师行业监督与管理和法院在审理工伤案件时要公正公开。近年来桐乡市司法行政部门不断加强对律师每年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律所责令整改,同时通过编发律师行业行政处罚通报,开展纪律教育专项学习等培训,提升律师行业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意识,推动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指导监督我市律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不与不具有执业资格的法律咨询公司进行合作,以实际行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指导律所建立聘用律师或其他从业人员审查制度,如发现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涉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职责范围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目前法院既保证程序公正,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充分发挥释明工作的作用,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又保证实体公正,法官在审理时准确告知证据规则,尤其是当用人单位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告知其对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保证案件的审判有充分的证据支撑,另外加强对法官专业知识的业务培训,确保法官正确适用法律,保证案件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下一步,将通过巡回审判、共享法庭庭审直播等形式公开审理、宣判等方式,让群众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来提高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 我市的法官、律师队伍总体是好的,但从工伤领域来说,干涉工伤认定流程、调解的往往是一些所谓的法律工作者或以朋友、亲戚改头换面出现的“黄牛”,因此从5月底开始,整个嘉兴市工伤领域开展了打击“工伤黄牛”专项行动,下一步将联合公、检、法、司一起参与。2024年,工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项目之一,涉及工伤受理、认定、鉴定、待遇支付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均可按照省、市条线及纪委等公布的举报电话投诉和监督。 最后,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诚挚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或建议!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作者: 信息来源: 桐乡市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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