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577B/2025-00930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5-01-08 |
组配分类: | 审批决定 | 文件编号: |
关于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大麻镇分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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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为桐乡市大麻镇卫生院地点为桐乡市大麻镇中心幼儿园北侧、光明村村委会西侧、阳光佳苑东侧的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大麻镇分院改扩建项目于2025年1月8日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审批文号:嘉环桐建〔2025〕2号),特此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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