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577B/2025-129827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5-02-19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文件编号: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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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局“8321”工程为牵引,深化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工作,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依法治理改革创新,深化生态环境普法,构建大生态普法格局,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和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24年,全市13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占比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优秀,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保持国家Ⅱ类标准,达标率100%;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7%,同比持平,PM2.5浓度年均值为27μg/m3,同比持平并排名嘉兴市第二;桐乡第五次获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市、第四次获全省五水共治“大禹鼎”,首夺银鼎,为嘉兴同时荣获两项荣誉的唯一县市。现将一年的生态环境法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全年环境法治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其列入党组重要工作议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积极贯彻上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2024年来,局党组研究部署生态环境法治和普法宣传工作3次,党组中心组学法11次并将学习人员扩大到中层干部,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制定年度学法用法计划,牵头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制定《2024年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嘉环桐〔2024〕78号)《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集中宣传行动方案》(桐美丽办发〔2024〕2号),统筹推进市级部门(单位)和开发区、各镇(街道)的环境法治宣传工作,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全市大生态普法格局。 二、抓好学法用法,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水平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层干部会议、案件审议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 (二)加强依法决策实施。发挥党组在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生态环境法治年报公开。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关,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推动《桐乡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出台。按上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 (三)抓实全员学法用法。落实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制度,每月开展集中专题学习,牵头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活动1次。组织我局案件讨论分析会4次,组织参加嘉兴执法大练兵案卷互评互查12次、执法人员夜学夜查11次、嘉兴疑难案件讨论会2次、桐乡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完成3名新进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做到全局持证率100%。全局公务员2024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完成率100%。 三、加强法治保障,提升生态环境依法行政能力 (一)深化执法案件审查工作。加强环保行政处罚案件的过程性监督和审查,提升案卷办理质量。全年作出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55件,罚款金额617万元,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38件,作出简易程序当场罚款1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45件,组织听证会3次,案件全部通过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办理。全年涉生态环境行政诉讼、复议案件“零发生”。 (二)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开展“绿剑2024”、“两打”专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零点执法”等行动。推进掌上执法亮码工作,规范检查流程,掌上执法检查984家次。执法队被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授予查办2023年度大案要案集体三等功,获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集体二等奖、嘉兴市平安建设夺取“二星”平安金鼎与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集体嘉奖”等荣誉。 (三)深化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落实部门协作、行刑衔接、执法监测联动机制,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涉刑案件办理。2024年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两次,办理移交刑事案件3件,取保候审5人,移送涉行政拘留案件1件。 (四)落实法律顾问机制。签订律师事务合同,加强案件合法性审查和法务咨询。法律顾问参与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审查3批次16件,进一步促进了案件办理质量。 (五)加强环境应急依法管理。组织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应急管理培训2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2次,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四轮次65家,一般风险源企业93家。完成开发区、洲泉两个化工集聚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验收,参与应急拉练4次。利用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系统开展工业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提示12次。2024年以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六)依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环境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超前服务机制、重大项目领导领办制、审批代办制等服务措施,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排污权跨区域交易省级试点,实现“所有落地项目环境要素指标全额保障”,完成48个亿元以上投资项目环境审批落地。助推企业排污权抵押贷款4.67亿元。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系统预警机制,帮助738家次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环境问题。 (七)抓好重大活动依法保障。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4轮,顺利通过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9件,同比第二轮央督下降53.6%,下降幅度居嘉兴第一。组织开展南浔、德清、桐乡交界区域联合执法等检查行动12次等保障工作,完成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环境保障任务,会期空气优良率100%,开幕式PM2.5为12μg/m3,创历史最佳。 (八)依法落实信息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828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平台588条,爱桐乡APP公开信息240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2件主动撤销,2件已按要求答复。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深化环境普法,提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制定我局年度宣传、全市集中宣传方案,完善市镇村“三级”宣传联络员机制,召开全市集中宣传部署会,运用42项措施构建全市大生态宣传格局。开展生物多样性、“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一汪好水进万家”饮用水源专题等活动24场次,组织“绿桐”田埂队下乡宣传65场。全年媒体报道520篇,其中嘉兴以上媒体142篇。2024年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公众满意度98.96分,位居嘉兴第一;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桐乡市89.42分,排名嘉兴第三、全省第40位,获得感指标排名嘉兴第一,七年来累计提升幅度保持全省第一。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