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58358/2025-136404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5-02-27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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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桐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系统推动法治学习教育 1.筑牢党委政府统计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委政府深入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统计造假处分范畴,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大危害性,将统计法治宣传融入各项统计工作之中。 2.强化部门统计法规学习教育。推动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经信、发改、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案例汇编;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为市委党校2024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作《统计工作与统计思维》的统计法治专题讲座,通过具体数据实例和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行解读,用“以案释法”形式深刻分析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应承担的纪律法律责任。 3.深化统计系统学习宣贯。牢固树立“数据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观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推进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通过开展专题部署会、交流研讨、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纳入日常统计业务培训,让全体统计人员深刻理解并把握统计工作的方向、原则和要求。(二)紧紧围绕统计法治建设要求,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1.深化监督贯通机制形成合力。印发《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机构监督协作的实施办法》《加强组织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推进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建立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等机制,明确责任人员,推动统计监督从“单打独斗”到“协同联动”转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2.完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的主体责任,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规范化管理,做到随报随审、动态监测、综合评估,落实“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数据审核模式,努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按照“重点企业、异常企业、问题企业”三个查一遍的思路,开展全专业、多层次数据核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今年来共核查企业1786家,有效提升了全市面上的统计数据质量,全力构筑“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充分利用统计监督一体化平台预警信息,强化对一、二级风险企业数据的审核查询和实地核查。3.推动统计巡查走深走实。统计巡查纳入2024年市委市政府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对濮院镇、大麻镇和桐城委开展统计巡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制度改革、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统计法治工作等情况进行了现场巡查,3个单位均已完成整改。 4.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在迎接国家统计督察之际,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再次组织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查。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准备迎检材料,真刀真枪抓好整改,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维护全市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全面提升统计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统计法治基础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把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结合业务定期开展专项执法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为2名同志申领执法证,执法队伍力量不断增强。全力支持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督察检查,抽调执法骨干参加省、市统计执法检查10余次,实地实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2.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合规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继续聘用职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健全统计法规部门与常年法律顾问有机结合的依法决策辅助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3.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规范使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现全流程使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平台,检查对象的抽取、执法人员的匹配完全随机,切实把统计“双随机”抽查工作全面纳入信息化轨道,实现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即查即录即审即公开。落实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务网站公示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信息。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推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入企进社”,把普法融入统计调查统计服务全过程,坚持落实“逢会必讲法”,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充分利用各专业年报会、各类业务培训会等载体,以企业统计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深入人心。全年举办各类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12场次,培训统计人员1000余人次。 2.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普法教育。通过组织“《统计法》在我身边”征文作品大赛、发放权益义务告知书、法治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借助“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其中统计开放日组织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普法资料4000余份,普法人次达1万人。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机制,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力量及质量有待加强,执法监督宽度不够。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体现在一是执法人员配备还不够充足,对执法工作造成阻碍;二是执法检查的指标仍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等专业,执法监督宽度有待延伸。 (二)统计普法力度有待加强,依法统计影响力不强。通过执法检查反映的情况来看,部分企业统计法治意识仍较为薄弱,报数随意性较大,存在统计审核报数仍有出入、统计业务知识欠缺、统计流程不规范、统计制度未建立健全、对统计重视程度较低等问题。对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宣传力度和广度受限,未能形成社会“人人知法”的格局。 (三)基层统计队伍业务水平和素质还有待加强。镇(街道)统计人员流动性较大,其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和工作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面对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时处理不够专业全面。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积极进取,不断提升基层统计能力,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一)配齐配强执法力量,深化统计监督。严格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基层执法力量,采取全方位、多元化的手段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选取本部门内满足条件的人员进行统计执法考试,同时做好到期执法证换证工作。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继续做好全市镇(街道)统计执法全覆盖及“双随机”统计执法、“跨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各项工作。 (二)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全面依法治统的氛围。通过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影响,积极推进统计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根据普法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分解任务,把学习《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 (三)加强统计培训工作,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各专业加大对镇(街道)统计人员、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次数,提高其业务水平,尤其做好对新入库企业(项目)、更换统计人员的在库企业(项目)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通过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不断提升报数流畅度和准确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持续巩固自查自纠成效,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在今年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的基础上,各专业持续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每个报表期抽取一定的企业(项目)开展自查,力争全年完成自查全覆盖。 (五)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探索创新执法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遵循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尽可能为群众提供便利,提高服务质量,注重高效便民。推进“互联网+执法”,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控预警能力和科学执法水平。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