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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77B/2025-129430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2-06
组配分类: 拟作出的审批意见 文件编号:
2025年2月6日拟对浙江大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高档面料、纱线绿色印染生产线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06  10:08 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高档面料、纱线绿色印染生产线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118

浙江大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高档面料、纱线绿色印染生产线智能化提升改造(形成年染色10000吨坯布、11000吨筒子纱、2000吨散毛、2000吨绞纱、印花2500万米坯布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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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全厂生产及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内污水站及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由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纳管废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 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19),以及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

2、废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烘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定型废气经水喷淋+冷凝+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印花废气、清洗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与定型废气、烧毛废气一并进入相应的废气处理装置,最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以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中相应的排放限值。

3、噪声:营运期厂区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粉尘、一般废过滤材料、废网、废离交树脂等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含油废包装桶、废台板胶、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材料、废油、废机油、实验室废物、清洗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专门处置;污泥委托外运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