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577B/2025-137081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5-03-17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高档纺织面料染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
|
|||||||||||||||||||||||||||||||||||||||||||||||||||||||||||||||||||||||||||||||||||||||||||||||||
|
|||||||||||||||||||||||||||||||||||||||||||||||||||||||||||||||||||||||||||||||||||||||||||||||||
桐乡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高档纺织面料染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桐乡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8000吨高档纺织面料染整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桐乡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桐乡市崇福镇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 建设性质:技改搬迁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桐乡市崇福镇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新征土地23亩,建设生产及辅助用房面积约52821.19平方米,淘汰原有陈旧的高耗能、高污染印染设备30台,导热油定型机7台,锅炉5台;购置德国定型机3台、香港高温高压染色机14台等进口设备;新增印花机2台、烘干机2台、印花调浆设备1套、国产先进定型机6台、气流染色机14台、高温高压染色机14台、变频脱水机2台、定型机废气处理系统7套、印花废气处理系统1套等国产设备;并搬迁利用现有高温高压染色机7台、水洗机1台(染色配套)、定型机5台、起毛机20台、剪毛机9台、烫光机6台、打样机10台等相关设备,形成年产18000吨高档纺织面料染整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工作时间采用三班制,每班有效工作时间7.5小时,全年工作时间300天;技术管理人员和辅助工为常日班,项目定员为250人。总投资:11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桐乡市崇福镇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定型废气、印花废气及毛尘可以达到浙江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污水站废气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预计均可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 ①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染整工艺废水、河水净化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污水站恶臭废气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和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厂区废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GB4287-2012修改单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要求后纳入污水管网,由桐乡市崇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污水厂尾水收集外排管道排放钱塘江。因此,企业废水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②地下水 本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场,主要污染物为废水与固体废物。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本项目的废水收集、输送、处理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则本项目营运期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等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委托无害化处理,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在危废的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主要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详见表2。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桐乡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高档纺织面料染整建设项目选址于桐乡市崇福镇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园。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符合桐乡市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环评认为,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由于项目本身在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尽量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②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③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④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桐乡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 地址:桐乡市大麻镇北街212号 联系电话:13857342160 (2)环保审批部门: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3-88131300 (3)环评机构: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30号(乐富智汇园)12幢803A 联系电话:0573-88185199
桐乡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