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577B/2025-137080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5-03-17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河山砖瓦一厂年产9000万块非粘土烧结砌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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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河山砖瓦一厂年产9000万块非粘土烧结砌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兹有桐乡市河山砖瓦一厂年产9000万块非粘土烧结砌块技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9000万块非粘土烧结砌块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桐乡市河山砖瓦一厂 建设内容:桐乡市河山砖瓦一厂拟投资9000万元,在河山镇王家弄村丰田洋,利用现有土地35亩,新建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购置隧道窑1条、干燥窑1条、窑车140台、制砖设备及配套设备1批、脱硫除尘设备1套、配电设施1套,以及300吨级泊位1个,建成后年产非粘土烧结砌块9000万块。
二、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应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后,废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显示,项目在正常排放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较低,各预测点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简析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由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有通过排江工程排至钱塘江。本项目废水不排至周边水体,因此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噪声源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不大,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轻。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坯、除尘器回收粉尘均回用于生产中,废气处理产生的脱硫除尘渣属于一般固废,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是场地平整、土方运输、砂石堆场、施工材料装卸和运输等产生的粉尘及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通过场地内洒水逸尘、保持路面清洁、车辆限速、堆场覆盖笘布、采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来减小其影响。 运营期:原料制备及堆场等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炉窑废气经脱硫除氟除尘系统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后,再通过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废水(泥浆水、机械清洗水等)。工期工地设临时厕所,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纳入污水管网,严禁乱排、乱流污染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和除渣后大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废水纳入污水管网。堆场设置远离河道,防治产生水土流失及二次污染。 运营期: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厂区内脱硫除氟除尘系统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纳管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是各类机械噪声和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场地、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夜间不施工(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等方式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减震垫、消声器等)、加强设备维护、绿化减噪等手段,降低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各类建筑垃圾、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弃土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弃土及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随意抛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弃土及建筑垃圾在场地内暂存时,需远离周边河道,并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为废砖坯、除尘器回收粉尘、脱硫除尘渣。废砖坯、除尘器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脱硫除尘渣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要点 桐乡市河山砖瓦一厂年产9000万块非粘土烧结砌块技改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河山镇王家弄村丰田洋。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项目本身在施工期及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本项目在该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公众索取报告表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表索取方式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杭州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获取。 2、索取时间: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工,15967316525 单位办公所在地:桐乡时代广场A楼1203室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起止时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 6 月 8 日至 6 月 25 日。 3、主要事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保方面相关事项。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有相关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相关部门: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桐乡市河山砖瓦一厂 联系人:卫松奎 联系电话:13605838631 (2)环保审批单位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桐乡市环保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3-88061994 (3)环评单位 环评机构:杭州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5967316525
公告发布单位:桐乡市河山砖瓦一厂 2018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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