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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77B/2025-136989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3-1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文件编号:
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新型功能纤维材料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3-13  16:56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新型功能纤维材料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受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委托,由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年产100万吨新型功能纤维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该项目环评报告,现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新型功能纤维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搬迁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恒盛厂区、恒鑫厂区)以及桐乡市恒昌纸塑有限公司和桐乡恒益纸塑有限公司现有产能淘汰搬迁,在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四路北侧新征用地约607亩,新建聚酯车间、长丝车间、加弹车间、纸管车间、成品仓库等建筑物50.50万平方米,采用国产化大容量柔性化聚合、聚酯熔体直纺技术,建设聚酯装置2套,引进国际先进纺丝卷绕设备,设置42条长丝生产线、40台加弹机、30条纸管生产线,建设配套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形成年产100万吨新型功能纤维材料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聚酯熔体直纺厂区: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长山河(500m)。涉及的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桑园桥村(距离厂界最近距离500m)、史桥村(距离厂界最近距离800m)、长新村(距离厂界最近距离1140m)、李家弄村(距离厂界最近距离1450m)、和济颐养院(距离厂界最近距离1740m)、灵安社区(距离厂界最近距离1770m)。

纸管厂区: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长山河(195m)。涉及的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桑园桥村(距离厂界最近距离2690m)、史桥村(距离厂界最近距离2200m)、长新村(距离厂界最近距离1380m)、李家弄村(距离厂界最近距离160m)、和济颐养院(距离厂界最近距离6m)、灵安社区(距离厂界最近距离76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聚酯熔体直纺厂区各类废(污)水和清下水经厂区新建污水站和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回用后纳管排放,送至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然后经桐乡市污水处理尾水排江工程最终排放钱塘江。本项目纸管厂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收集后纳管排放,送至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然后经桐乡市污水处理尾水排江工程最终排放钱塘江。

据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配套的污水管网预计2018年9月可以全部建成,本项目预计2021年建成投产运行,届时污水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目前实际处理水量7~8万吨,本项目废水合计纳管排放量为742t/d,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处理能力。因此,本项目污水纳管从空间、时间衔接,接纳的集中污水处理厂能力方面分析都是可行的。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聚酯熔体直纺厂区废水收集池泄漏CODCr 对地下水的影响以椭圆形式向外扩展,随泄漏时间延续,其污染羽不断向下游方向扩散,在泄漏365d、1000d 时,其污染羽中心点分别距离废水收集池0.511m、1.4m 处,由于其不断迁移和扩散,污染羽中心浓度也随着扩散不断降低,而且浓度下降速度比较快。

纸管厂区废水收集池泄漏CODCr 对地下水的影响以椭圆形式向外扩展,随泄漏时间延续,其污染羽不断向下游方向扩散,在泄漏365d、1000d 时,其污染羽中心点分别距离废水收集池0.511m、1.4m处,由于其不断迁移和扩散,污染羽中心浓度也随着扩散不断降低,而且浓度下降速度比较快。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本项目配套废气处理设施较为完善。经预测正常工况下,本项目NOx、乙醛、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点,各敏感点小时浓度贡献值、日均浓度贡献值、年均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各厂界小时浓度贡献值均能满足相应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乙醛、NOx、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叠加在建/拟建项目同类污染物排放贡献值、以及现有项目同类污染物排放削减贡献值并叠加背景浓度后,最大地面落地浓度以及各敏感点乙醛、NOx、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标准限值。

(2)非正常工况下,热煤炉热力焚烧VOCs废气乙醛污染物去除率从98%下降至50%,最大落地点叠加本底后乙醛小时浓度8.338ug/m3,占标率83.38%;各敏感点叠加本底后乙醛小时浓度可以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标准,最大值占标率69.18%,出现在史桥村。本项目废气排放源强非正常工况排放对敏感点影响较大,但未超标。故企业应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即刻停止生产,立刻进行检修,并及时通知下风向居民疏散。

(3) 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聚酯熔体直纺厂区聚酯装置、纺丝车间、储罐区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均无超标点产生,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 根据计算结果,建议本项目聚酯熔体直纺厂区建议聚酯装置、POY纺丝车间、FDY纺丝车间、DTY加弹车间、储罐区分别设400m、50m、50m、200m、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状调查,聚酯熔体直纺厂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无敏感点。最终卫生防护距离由相关部门确定。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措施处理后噪声级贡献值不大,建成投产后厂界各预测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济颐养院叠加背景值后,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评价

(1)本项目涉及物料中乙醛、PTA、二甘醇级中度危害,乙二醇为IV轻度危害,乙醛为易燃液体,乙二醇、PTA均可燃,总体上看本项目所使用的物料毒性不大,存在火灾和爆炸风险。根据调查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2)根据计算结果可知,在年平均风速2.2m/s,F稳定度天气条件下,当乙二醇发生泄漏事故时,下风向75.9-959.5m范围内乙二醇可能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在小风1.5m/s,F稳定度天气条件下,当乙二醇发生泄漏事故时,下风向53-1021.3m范围内乙二醇可能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在静风0.5m/s,F稳定度天气条件下,当乙二醇发生泄漏事故时,下风向39.8-82.6m范围内乙二醇可能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当发生泄漏事故时,在小风1.5m/s、0.5m/s,F稳定度天气条件下,各敏感点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企业应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刻进行检修,并及时通知下风向居民疏散。

(3)根据计算,本项目聚酯熔体直纺厂区需设置的事故应急池应大于3031m3,企业拟建设3200m3事故应急池1座。因此,本项目厂区围堰、应急池等容积要求满足事故应急需要。

(4)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企业应针对本项目重新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配备满足要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设施,定期开展演练,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及可能造成危害。

(5)综合来看,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区,因此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聚酯熔体直纺厂区高浓度酯化废水首先采用蒸汽汽提预处理、高浓度油剂废水和染色废水经生化预处理,然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区初期雨水、清下水一并进入配套建设的污水站设施,经厌氧+两级好氧生化处理;污水站出水进入中水回用装置,进一步经反渗透膜深度净化,RO产水水质优良,全部产水和部分浓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剩余部分浓水达标纳管排放,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最终尾水排放钱塘江,只有清洁雨水排入附近内河;纸管厂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收集后纳管排放,由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最终尾水排放钱塘江;本项目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轻微工艺废气分类收集、分类采取热力焚烧、洗涤、布袋除尘、静电除油等相适宜的处理措施,燃气烟气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可实现达标排放,对敏感点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各类固废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各敏感点噪声影响轻微。本项目涉及物料毒性不大,事故风险后果计算发生泄漏的影响范围不大,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新四路北侧,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燃气热煤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器;生产装置工艺废气采用洗涤、热力焚烧、布袋除尘、静电除油等相适宜处理方式;聚酯熔体直纺厂区实施中水回用,高浓度酯化废水经蒸汽汽提预处理,高浓度油剂废水和染色废水经生化预处理然后与其他各类中浓度废(污)水和低浓度废水经污水站厌氧+两级好氧生化处理,出水经反渗透膜深度净化,RO全部产水和部分浓水回用至循环冷却水系统,剩余部分浓水纳管排放,可大幅削减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废水污染物CODcr和NH3-N排放总量首先在企业内部”以新带老”污染源削减替代,剩余新增部分按照相关比例要求(1:2),在区域内削减替代平衡;废气污染物SO2、NOx、工业粉尘和VOCs排放总量全部在企业内部”以新带老”污染源削减替代平衡。

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对区域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有水平。因此从这个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达标排放,真正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757306038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55号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317号         

联系人:项工          联系电话:13958050496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联系方式:0571- 28869159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告发布单位: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