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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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川弟,副主任蔡立新、戴建国、徐永强、谢峻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王全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君、姚富强,市人民法院院长黄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国根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初审了市政府关于桐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桐乡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及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市人大三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决定了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潘川弟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通过任命后,代理市长何珊瑚作表态发言。 就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效抓手,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要把握《决定》要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是在原有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基础上迭代升级,进一步拓展了报告主体、扩充了报告内容、规范了报告方式、优化了实施程序。要优化方法举措,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质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因地制宜与统筹结合,充分发挥“五项监督”贯通融合作用,推动制度实施更具针对性、更接地气、更加有效。 就做好人代会筹备工作,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会议服务保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明确任务,周密计划。围绕大会议程安排,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要团结协作,务实高效。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大会圆满成功。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做好参会准备,在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带头发言,发挥表率作用。各镇(街道)人大要进一步组织发动代表,深入调研、深入思考,把人民群众的心声带上来、反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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