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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9924T/2025-137507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3-27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文件编号: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5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25-03-27  15:05 来源:桐乡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2025年2月期间我局在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组织抽检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13大类1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 155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桐乡市梧桐小宋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桐乡市河山永汇食品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噻嗪酮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三)桐乡迦密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

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 大残留限量》要求。

(四)桐乡迦密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线椒,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五)桐乡市梧桐魏建娥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六)桐乡市梧桐桐享副食品店销售的老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七)桐乡市梧桐李菜蔬菜超市销售的小米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八)浙江新地里农产品有限公司桐乡大发大果蔬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对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调查处理。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所(分局)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2025年2月抽检清单(163批)

           2、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025年2月抽检清单(163批).xls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6).doc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