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483ZFC00000/2025-13753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5-03-28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 | 文件编号: |
关于公布桐乡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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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桐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桐乡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附件:桐乡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桐乡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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