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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77B/2025-137656 发布机构: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3-31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文件编号: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5-03-31  14:40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8321”工程为抓手(实施八大先行示范行动;抓好美丽浙江考核优秀、省四星级“无废城市”、“五水共治”“大禹鼎”银鼎等三大省级荣誉争创;深化“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等两项重点改革;聚焦“两提升两下降”这一核心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桐乡市荣获“五水共治”“大禹鼎”银鼎、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市等荣誉,为嘉兴市唯一同时荣获两项荣誉的县市区。全市13个市控以上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含国控3个、省控1个)Ⅲ类水及以上水质断面占比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结果为优秀;桐乡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7%,排名嘉兴市第五;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27μg/m3,排名嘉兴市第二。

一、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行动

(一)顺利通过第三轮央督。完成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销号13项,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七张问题清单”整改销号,主动发现并整改问题40个。四轮次开展全市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顺利通过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0件,信访件交办数量居嘉兴9个县(市、区)第6,同比第二轮央督下降51.2%,其中已整改销号信访件10件;督察组反馈涉及问题共11项,已经制定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二)聚力美丽桐乡建设。高标准做好美丽桐乡建设工作,定期调度并督促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共同富裕建设,按要求上报嘉兴市级典型经验和案例3个。协调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深化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联合南浔、德清、吴江三地开展跨界河湖协同治理,切实改善交界河湖水环境质量。完成2023年度环境统计工作,纳入重点污染源企业360家。

(三)强化生态宣传力度。开展国际无废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白荡漾饮用水源地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89场次,深化“绿桐”田埂队生态文化下乡宣传品牌,桐乡市成功入选全省第二批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2024年,在各级媒体报道520余篇,其中国家级主要媒体42篇,省级主要媒体26篇。2024年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公众满意度98.96分,位居嘉兴第一。2024年度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得分89.42分,排名全省40名,排名嘉兴市第三,获得感指标排名嘉兴第一,省排名七年累计提升幅度全省第一。

二、实施“蓝天保卫”攻坚先行示范行动

(一)推进涉气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开展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完成重点行业低VOCs(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企业33家、VOCs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企业29家、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企业16家、整治漆包线企业2家、淘汰改造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企业17家、改造储油罐浮盘12个、治理恶臭异味企业1家、改造玻璃熔窑产线10条。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建设“宁静小区”5个,组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检查79次,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15个。完成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环境保障任务,会期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开幕式PM2.5为12μg/m3,创历史最佳。

(二)强化移动源和面源污染防控。推进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审核企业9家。严格移动源管控,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10次,检查200辆;淘汰替换(含注销)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154台,淘汰国一非道路移动机械54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控,建立桐乡市全域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红黑榜”,全年共计发榜8期。依托“141”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健市、镇、村三级秸秆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体系,落实秸秆露天焚烧“1530”(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处置)闭环处置机制,火点发生率有效下降。

(三)推进减污降碳建设。积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入选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园区试点2个,入选全省重点培育项目4个,河山镇在全省低(零)碳镇试点建设成效赛马评估中获得A等。完成2家企业的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和2023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督促4家燃煤热电企业完成碳配额履约。持续推进“煤样一链管”系统迭代升级,完成热电企业碳排放相关数据实时接入省平台企业4家。

三、实施“治水巩固”攻坚先行示范行动

(一)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巩固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成功创建省级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1个、嘉兴市级星级街道“污水零直排区”2个。推进全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工作,排查各类入河排污口30391个,涉及工业园区问题排污口数89个,完成问题整治86个,整治完成率97%。

(二)强化断面水质提升。全面开展碧水河道建设,完成莲花桥港水生态健康评价,完成“碧水绕镇”建设5公里、“碧水绕村”建设57公里、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3公里。完善3个国控、1个省控断面“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强化溯源分析和任务落实,落实镇(街道)流域补偿机制,触发补偿约1220万元。凤凰湖被授予第三批浙江省“五水共治”实践窗口。

(三)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加强两个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风险源管控及应急能力建设,实施“一源一策”精准管控,做好蓝藻监测预警及防控,大红桥港(白荡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四、实施“工业清废”攻坚先行示范行动

(一)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动无废理念融入城乡肌理,累计创建“无废细胞”282个,其中入选嘉兴市“精品无废细胞”13个,入选省百优“无废城市细胞”4个,开发并形成“全域秀美、无废共富”精品无废路线1条。桐昆集团“化纤行业全过程减废降碳无废生产模式”入选全国首批“无废企业”典型案例。

(二)加强固废收运体系建设。依托我市工业污泥和边角料综合利用项目,督促全市11个镇(街道)设置工业边角料中转站平稳运行,持续完善工业固废统一收运体系。加强小微企业固废管理帮扶,持续扩大“小微平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小微平台”签约企业937家,累计收集危险废物5500.52吨。

(三)加强工业固废监管。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加强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推广,实现产废企业应纳尽纳,完成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备案24项,审核备案产废企业管理计划1251项,实际转移危险废物10272项、一般工业固废转移20959项。

五、实施“净土保卫”攻坚先行示范行动

(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土壤源头污染防治,完成受污染耕地“源解析”成果集成报告。加强用途变更地块开发利用监管,做好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指导帮扶,进一步压缩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环节时间,完成地块土壤调查评审83个。

(二)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对16家土壤重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督促5家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地下水管控(治理)等年度任务,区域地下水水质稳定在Ⅳ类水。

(三)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监督。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国家试点改革,《浙江桐乡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地力提升,京杭大运河桐乡段水质持续改善》案例入选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典型案例,获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简报刊发。

六、实施环境风险防范先行示范行动

(一)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双随机执法检查占比达到79.11%。作出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55件,处罚金额617.2万元,其中从轻处罚36件;作出免于行政处罚决定38件,免罚金额816.5万元。办理移交刑事案件3起,取保候审5人,移送涉行政拘留案件1件。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174件,同比下降4.92%,通过信访投诉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立案4起,作出有奖举报1件。

(二)推进重点行业整治。完成修造船、复合布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废塑料加工、木质家具、建材石料加工、烧结砖等7个行业整治,涉及企业105家,并通过嘉兴市级核查评估和省级抽查。

(三)筑牢生态安全底线。依托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平台,在春节、国庆、台风天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工业企业及时推送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提示共计12次,开展桐乡市和洲泉镇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各1次。备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58家,其中首次备案42家、回顾性评价116家,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每季度对65家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辐射类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49项,开展重点辐射单位专项帮扶检查6次。

七、实施生态环境改革先行示范行动

(一)深化环评审批改革。严把源头审批关,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141项、零土地备案12项、“区域环评+环境标准”降级登记表备案61项。其中,“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内享受改革红利项目61个,减少环评编制费110余万元,同时降级备案节省审批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切实服务企业项目落地降费提速。建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环评审批环节闭环管理制度,全流程跟踪管理已立项建设项目,及时告知环评审批要求,降低企业未批先建违法风险,助力营商环境改善。

(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全面总结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国家试点工作经验,强化证后执法监管系统的运用和运维,推进“清单式”执法数字化管理,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编制排污许可执法清单,形成“一厂一策”,实现数字化、清单式执法。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成生态损害嘉兴市揭榜挂帅试点项目打捆评估和技改代偿,率先在嘉兴市制定出台《小微案件打捆评估工作方案及技改代偿实施方案》,帮助赔偿义务人节约评估费用近10万元。全年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2件,涉及赔偿金额54.18万元。《桐乡市全国首创“煤样一链管”碳排放监管模式助力营造高效公平透明的碳市场体系》、《桐乡市创新排污权跨区域交易机制实现环境资源要素有效配置》先后两次获嘉兴市市委改革办专刊《弄潮儿》刊登宣传。

(三)探索环境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噪声排污许可证核发316项,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和审核率均为100%。全额保障建设项目排污权总量指标需求,完成排污权政府储备量出让113笔,成交金额492.99万元。深入开展排污权跨区域交易省级试点工作,制定出台指导性文件4项,完成跨区域交易14笔,涉及化学需氧量13.3吨、氨氮0.33吨、二氧化硫73.18吨、氮氧化物70.78吨,成交金额累计148.78万元,共计为企业节省172.02万元。深入推行排污权“流动资产化”制度,完成排污权抵押贷款19笔次,共计发放排污权贷款4.9亿元。

八、实施队伍能力建设先行示范行动

(一)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完成乌镇水质自动监测站AI智能运维试点建设,推动水质自动监测站管理模式由“传统人工管理”向“数据智能驱动”转变。开展“监测一链管”生态环境部智慧监测试点应用桐乡试点,形成清单式样闭环管理系统。深化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省级试点,推出全市未来7天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首要污染物预报准确率稳定维持90%,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2023年桐乡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荣获嘉兴市一等奖。嘉兴市桐乡生态环境监测站荣获首届嘉兴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三等奖。8月28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乌镇大气超站调研指导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二)深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依托执法大练兵锤炼执法队伍,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等上级抽调各类执法检查13人次,累计派员天数超100天。完成2024年全国第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监管执法培训班协办工作,派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等组织的执法和应急专题培训10人次,参加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夜学夜查9次。荣获生态环境部2022-2023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称号1人,被生态环境部授予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1人。桐乡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被省生态环境厅厅授予查办2023年度大案要案集体三等功,荣获嘉兴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集体二等奖。

(三)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按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突出原原本本学《条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桐乡市清廉教育基地等,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搭建基层党支部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相融合,与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机关党支部、桐乡市气象局党支部等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噪声污染问题等专项治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高标准通过桐乡市委巡察,获得市委巡察组肯定,展现生态环境铁军风貌。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025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一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6211工程(实施六大标杆引领行动;持续深化“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等两项重点改革;抓好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和美丽浙江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省级荣誉争创;聚焦“两提升两下降”这一核心目标),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安全,稳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基础,切实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持续推进实现生态环境工作“两提升两下降”(全市环境质量和生态满意度实现两提升,PM2.5浓度和环境信访投诉量实现两下降),以两下降来促进两提升。具体工作目标为:

(一)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保持良好以上,力争优秀;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Ⅲ类及以上水体占比力争达到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二)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85%;PM2.5浓度不高于30μg/m3

(三)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

(四)完成上级下达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十四五”碳排放强度考核任务。

(五)环境信访投诉量持续保持下降;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不发生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和群访性事件。

(六)全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聚焦顶层谋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标杆引领行动。一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嘉兴市、桐乡市人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和其他重要事项,高标准完成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二是加强生态宣传。加强媒体矩阵宣传,开展“六·五”环境日等主题系列宣传。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实施环保设施开放规范化建设,力争被评为高星级开放单位。推进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建设,提升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集中宣传,创新“美丽桐乡”网红直播等新型宣传方式,力争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和“五水共治”群众幸福感提升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是加强规划引领。启动桐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积极发挥市美丽办统筹协调作用,压紧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打造“美丽中国”桐乡示范样板,争取美丽浙江考核优秀。

(二)聚焦环境质量,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标杆引领行动。一是深化“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加强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治理,做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应急减排和污染天气应对,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巩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成果。开展主城区声功能区规划调整,深入推进“宁静小区”建设,形成宁静环境建设“桐乡模式”。二是深化“治水巩固”战。持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工业园区水质管控,打造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聚焦市控以上断面水质改善,持续推进镇域间生态补偿机制,确保市控以上断面年度Ⅲ类水占比达到100%。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聚焦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切实减少污染物入河入海。推进桐乡市大红桥港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确保大红桥港(白荡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三是深化“工业清废”战。充分发挥“无废城市”平台效能,引导大型企业集团发挥“无废城市”建设引领表率作用,促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集团”建设桐乡模式。持续完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培育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中心,提升收集贮存和分拣管理水平。四是深化“净土保卫”战。推进受污染耕地“源解析”污染源管控与成效评估,保障耕地质量及粮食安全。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充分利用化工集聚区地下水专项调查成果,从源头加强管控。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打造有“大运河流域+长江经济带”区域特色的“江南田园水乡”治理与监督指导模式。

(三)聚焦减污降碳,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标杆引领行动。一是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积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低(零)碳试点建设,推进碳普惠方法学开发,探索碳普惠交易,督促纳入碳交易的发电企业和非电企业完成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二是做好总量减排。总结“十四五”期间减排工作经验做法,强化排污权科学配置力度,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制度融合并行,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总量监管要求,提前谋划全市“十五五”期间减排工作。三是强化“两高”项目管控。从源头强化项目减污降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持续将火电、印染等行业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四)聚焦生态改革,实施治理能力提升标杆引领行动。一是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升环境修复、环境隐患消除能力,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引导赔偿义务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按要求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数和赔偿额。二是深化环评审批改革。继续推行超前服务机制、重大项目领导领办制、审批代办制等“三服务”措施,聚焦保障重大项目审批,做好省市县三级审批联动及环评报告书审批权限上收衔接。持续推广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成果应用,加快推动省级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和报批,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三是完善环境资源要素改革。启动“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建立动态更新的排污权清单库,健全交易管理制度体系,落实排污权跨区域交易制度,推进排污权跨区域交易常态化,拓宽排污权总量指标供给渠道,全力扩大全市排污权要素储备基本盘,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五)聚焦环境风险,实施环境安全巩固标杆引领行动。一是推动督察问题整改。扎实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暗访拍摄等迎检,稳步推进第三轮央督问题整改和信访销号,做好“七张问题清单”入库问题月调度及销号,持续推进13个重点行业整治。强化环境应急值班值守,高质量完成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环境保障任务,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二是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依规做好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突出执法与服务并重,落实包容审慎执法体系建设,强化普法教育,依托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等系统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和服务水。三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及环境信访调处力度,深入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更新应急物资库,督促两个化工集聚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改善提升建设,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响应速度。

(六)聚焦队伍建设,实施环保铁军锻造标杆引领行动。一是强化党建统领。突出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打好党建与业务工作“组合拳”,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清廉环保”建设,按要求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整治等任务。大力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巩固和拓展“环保铁军”作风建设成果。二是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集自动监测、应急监测、手工监测、第三方辅助监测一体化的现代监测体系,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持续加强乌镇超站等站点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综合运用,充实生态环境数据仓,持续加强生态环境质量预报和分析能力。积极推进“五星自动站”“最美自动站”培育,加强自动站运行保障和第三方机构监管。三是强化执法监管能力。以争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为牵引,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持续提升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做好环境信息零时依法披露工作,深化合法性审查,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确保全年行政复议、诉讼“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