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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77B/2025-136709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3-07
组配分类: 拟作出的审批意见 文件编号:
2025年3月7日拟对浙江元羽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环保塑料管材3500吨新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07  09:13 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1

年产环保塑料管材3500吨新建项目

桐乡市河山镇南汇路118

浙江元羽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最终形成年产环保塑料管材3500吨的生产规模。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挤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噪声: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

固废:废含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废模具、槽渣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