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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188/2025-138293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4-1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关于同意变更桐乡市耀华学校办学层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15  15:39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桐乡市耀华学校:

你单位拟变更桐乡市耀华学校办学层次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同意办学层次由九年一贯制(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变更为十二年一贯制(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高中部规模不超过24个班。

学校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高中部开设国家普通高中课程,使用教育行政部门选定的教材教辅,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请你单位认真按照民办学校的变更程序,变更办学许可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桐乡市教育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