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307Q/2025-138307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5-04-14 |
组配分类: | 养老服务 | 文件编号: | 桐民〔2025〕19号 |
关于印发《桐乡市老年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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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桐乡市老年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民政局 桐乡市财政局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桐乡市老年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老年食堂作为老年助餐重要服务场所,目前仍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老年食堂运营管理,保障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现就开展老年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进一步规范老年食堂运营管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优化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务水平,保障老年助餐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就餐环境。 (一)政策制度更加健全。老年食堂运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环境不断优化,运营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年底前,各镇(街道)均制定老年助餐运营管理有关制度机制。 (二)资金使用绩效更加显著。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及时发放老年助餐运营补贴。年底前,财政或集体经济均足额补助到位。 (三)食品安全监管更加有效。进一步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加强各环节过程监管。 (四)助餐服务体验更加优化。推广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优秀老年食堂。建立便捷有效的线索征集渠道和投诉渠道。年底前,问题和线索均得到有效处置。 二、治理重点 (一)治理范围 民政部门推动兴办、财政或集体经济给予资金补助、主要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或送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村(社区)老年食堂、镇(街道)中心食堂、社区食堂等。 (二)重点问题 1.治理老年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是否建立健全老年食堂运营监管制度(如管理规范、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等),是否明确运营保障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及属地职能管理部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监督机制是否健全,财政或集体经济补助是否按规定保障到位,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2.治理老年食堂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1)食品安全。以后厨“五净”(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食材净、人员净)指南为要求,重点解决后厨环境卫生差、加工操作不规范、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未规范开展复用餐饮具洗消、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 (2)运营管理。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洗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是否明确。(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服务质量。就餐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清扫是否及时,服务态度是否热情耐心。(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财务管理。补贴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老人就餐收费标准是否公开透明,捐赠物资账目是否清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3.老年食堂使用绩效问题。 是否存在老年食堂资源闲置浪费、绩效不高等情况。(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4.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老年食堂招投标是否公开规范,有无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委托第三方运营协议责权关系是否明确。镇(街道)、村(社区)自行运营的老年食堂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有无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在老年食堂免费吃等违纪行为。对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理是否及时妥当。(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从即日开始,到2025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底前)。各镇(街道)民政部门对照统计表格进行老年食堂逐一登记统计,摸清区域内老年食堂底数,梳理形成问题清单。 (二)全面治理阶段(10月底前)。紧扣工作重点,强化属地职责,突出问题导向,民政、财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治理工作,配合当地纪委监委全面开展对照检查,明确治理时间节点,找准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治理成效。 (三)完善总结阶段(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炼经验成效,分析问题困难,完善工作举措,形成制度规范,巩固深化治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指导,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民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监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集体经济用于老年食堂资金监管。 (二)落实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公开治理项目、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统筹运用各类宣传媒介、结合各项专项工作,广泛收集老年食堂运营管理不规范问题线索,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确性,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大老年食堂规范运营标准要求的宣传,引导老年食堂运营主体自觉规范管理。 (三)提升治理成效。市民政局将联合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和指导,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属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各地好的治理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严肃作风纪律。各地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老年食堂运营主体,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各镇(街道)民政部门每月13日前汇总报送2025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附件1)以及老年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月报表(附件2),上报本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含主要工作、相关工作数据、成果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11月中旬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附件:1.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 2.整治老年食堂不规范问题月报表
附件2 2025年___月整治老年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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