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700/2025-138407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5-04-09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桐建〔2025〕19号 |
统一编号: | FTXD16-2025-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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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成果质量及施工图审查服务效能,更好更优服务市场主体,依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改发〔2024〕83号)、《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服务的通知》(浙建设函〔2024〕268号),现将进一步优化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施工图审查提前服务 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需求在取得立项批文和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后,要求施工图审查提前服务(见附件1)。施工图审查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组建完成技术审查服务团队,及时与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为勘察设计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及早解决设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技术问题,进一步提高施工图送审文件质量,缩短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时间,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效能。 二、实行施工图分阶段审查 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分阶段设计文件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后,可报送分阶段施工图审查(见附件2)。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阶段的审查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通知》(桐建〔2025〕9号)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可划分为“桩基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等工程”三个阶段进行分阶段设计。在上一阶段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的施工图审查,上一阶段设计文件有变更依法需要重新审查的,应先完成变更内容的施工图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施工图审查。 三、试行施工图二审终审制 施工图二审终审制的项目范围为我市除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住宅、石油化工项目以外的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上项目送审时建设单位应承诺不向勘察设计单位提出降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深度的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回复闭合相关审查意见,报审的施工图需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规定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见附件3)。 勘察设计单位首次上传时应将相关图纸上传齐全,施工图审查机构首次审查必须全面、准确,做到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勘察设计单位应对照审查意见全面修改并及时提交一审回复。一审回复内容满足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及时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对在二审阶段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终止审查并将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项目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其中新建项目同时抄送相关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见附件4)。同时对不能满足回复要求及超期限回复的勘察设计单位纳入我市行业管理通报机制,并按照《桐乡市中介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原则上公共财政承担首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和因规划调整等政府原因导致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需要重新进行审查的费用,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重新审查的费用。 四、试行施工图审查限期回复 施工图审查限期回复的项目范围为我市除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住宅、石油化工项目以外的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并出具意见,勘察设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对照审查意见全面修改并提交回复。 1.施工图联合审查时间 工业类项目:5个工作日; 其他项目:7个工作日。 2.勘察设计修改及发合格证时间 工业类项目:7个工作日(勘察设计修改5个工作日,复核发证2个工作日)。 其他项目:10个工作日(勘察设计修改8个工作日,复核发证2个工作日)。 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一)建立信息公示通报制度 定期开展勘察设计专项检查,通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质量效率情况,对图纸审查时效、二审合格率、抽检违规数量等情况进行定期公示。对未按照时限完成审查以及未按照时限回复审查意见、闭合审查结果的单位,予以公开通报,并纳入政务数据办“桐乡市网上超市中介管理平台”信用评价体系。 (二)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 根据通报结果和信用情况进行差异化管理,将执行制度情况较差的勘察设计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在后续项目中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同时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模式加强行业监管,对执行制度情况较好的单位,视情减少检查抽查频次。对于多次未一次性告知审查意见、超限期出具审查结果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视情形按照图审入围框架协议相关条款暂停委派业务。 (三)严格违法行为处置 为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责任意识,对施工图审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超资质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等行为,以及在审查合格施工图中仍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改正并移交处罚。对已申请施工图审查提前服务的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通过图审系统报送的勘察设计文件中仍存在缺页漏项,明显不符合国家规定编制深度要求,影响结构、消防安全的,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施工图审查提前服务确认单 2.分阶段施工图审查确认单 3.业主承诺书 4.告知函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9日 附件1 施工图审查提前服务确认单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兹有我司(局/委) 项目,项目代码: ,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项目由于 (原因),要求施工图审查服务提前介入,需提前确定施工图审查单位,后期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取得或最终未能通过图审,相关施工图审查费用由我司(局/委)自费承担。 特此确认告知! 建设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2 分阶段施工图审查确认单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兹有我司(局/委) 项目,项目代码: ,因 (原因),需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特要求(桩基/主体/装饰装修/室外附属)部分施工图纸的单独审查,需要提前确定施工图审查单位,后期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法取得或最终未能通过图审,相关施工图审查费用由我司(局/委)自费承担。 特此确认告知! 建设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3 业主承诺书 (图审机构): 项目设计深度已达到送审要求,我方承诺不在审查过程中主动干预,向勘察设计单位提出降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深度的要求,我方将在审查过程中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回复闭合相关审查意见,我方愿承担项目施工图设计因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规定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而进入次轮复审的责任。 注:次轮复审费用原则上参照首轮财政买单费用执行。 建设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4 告知函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上午/下午收到你们提交的 (项目名称)施工图一审回复资料。经过审查,于 年 月 日上午/下午反馈了审查意见共 条。经过第二次审查,其中已整改到位 条,未整改到位 条,分别为: 请按要求及时做好整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图审单位(盖章): 日期: 抄送:建管中心/园林中心(仅新建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