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483ZF010000/2025-138509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5-04-21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文件编号: |
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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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嘉医保〔2020〕22号)和《嘉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医保〔2021〕62号)等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医药机构申报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依据申报的资料组织现场检查,汇总后提交评估小组综合评估,拟将11家医药机构纳入我市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7天,即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医药机构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7389399832,057388197952。 桐乡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