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特种设备的公告(2025.5.9)
|
||||||||
|
||||||||
| ||||||||
经核查,桐乡市新都灵化纤有限公司、浙江中泰石材有限公司、桐乡市崇福刘顺初木架子经营部均已失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第一款“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3.10“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现决定对桐乡市新都灵化纤有限公司、浙江中泰石材有限公司、桐乡市崇福刘顺初木架子经营部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已登记的4台(套)特种设备予以公告注销(详见附件)。 上述特种设备如需重新使用,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屠丰平;联系电话:0573-89386633。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