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年产13.2万吨DTY改性纤维提升项目 | 桐乡市洲泉镇临杭大道7777号 | 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 | 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建设内容为年产13.2万吨DTY改性纤维。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新增综合废水经厂区自设的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由物产中大(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钱塘江。废水纳管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应的排放限值。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加弹油剂废气等。加弹油剂废气收集后经“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废油剂、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废丝、废一般包装材料、废纸管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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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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