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年产1.5万份动植物基因检测试剂盒建设项目 | 桐乡经济开发区悦明路南侧视觉物联创新中心一期3幢 | 格致启因生物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5万份动植物基因检测试剂盒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通过汇总管道口纳管排放,废水最终经物产中大(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至钱塘江。纳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及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规定的限值,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的规定。。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GMP生产废气、实验废气均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要求对车间通风,及时清扫,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三)噪声防治方面 营运期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一般废包装材料、破损玻璃容器和纯水制备耗材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破损玻璃容器和纯水制备耗材经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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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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