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财政局 桐乡市文物局关于2025年度 省级文物保护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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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财政局 桐乡市文物局关于2025年度 省级文物保护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2〕2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4〕27号)、《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清单的通知》(浙文物函〔2024〕1282号)等文件, 省财政厅、省文物局向我市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共计239万元。经市财政局、市文物局会商,确定了资金分配方案。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桐乡市2025年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表》。 一、公示期限:从2025年6月13日起至6月19日,共7天。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文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信函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环园路578号桐乡市文物局1507室 联系人:张峰 联系方式:0573-89399187 附件:桐乡市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表
桐乡市财政局 桐乡市文物局 2025年6月13日
桐乡市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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