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46F/2025-140902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5-06-16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桐农〔2025〕87号 |
统一编号: | FTXD65-2025-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2025年桐乡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 |
||||||||||||||||||||||||||||||||||||||||||||||||||||||||||||||||||||||||||||||||||||||||||||||||||||||||||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生产经营能力,促进粮油单产提升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将《2025年桐乡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落地达效。 本文件自2025年7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2025年桐乡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桐乡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2025年桐乡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粮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应用,切实提高粮油单产水平,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生产经营能力,促进我市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保证资金安全高效、监督管理到位,结合我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对象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支持对象为2025年在桐乡范围内水稻机插不少于100亩,小麦种植不少于800亩,油菜种植不少于100亩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支持对象的项目实施区域必须应用高产优质粮油品种,集成推广水稻叠盘出苗育秧技术、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水稻机插侧深施肥技术、水稻重大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农药定额施用)关键技术、稻田健康土壤培育技术、稻麦轮作二化螟绿色防控关键技术、小麦机械精量条直播技术、小麦赤霉病精准防控技术、直播油菜密植高产栽培技术、移栽油菜稀植绿色高产栽培技术等粮油关键技术,要尽量集中连片,要求良种覆盖率和水稻项目机插率达100%。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补助方式分为粮油高产竞赛奖励和粮油单产提升补助。 (一)粮油高产竞赛奖励 对实施区域内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绿色高产示范方,常规稻组和杂交稻组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小麦组和油菜组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每组攻关田单产第一名额外给予1万元奖励。要求常规稻亩产650公斤以上,杂交稻亩产800公斤以上,小麦亩产350公斤以上,油菜亩产160公斤以上。 (二)粮油单产提升补助 对水稻平均亩产560公斤以上、小麦平均亩产295公斤以上、油菜平均亩产159公斤以上的实施主体,以申报表上的粮油单产提升面积为基数,给予水稻和小麦不高于50元/亩的补助、油菜不高于100元/亩的补助,单个主体每项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该项补助不得与省级绿色高产创建奖励重复)。 三、操作程序 (一)主体申报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填写《2025年桐乡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附表1),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实施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 (二)材料审核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依据文件要求,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核实汇总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过程记录 实施主体要加强田间管理,努力提高单产水平,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技术落实过程等资料并上报。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要指导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附表2)。 (四)测产验收 作物收获季节,项目实施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预测单产。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实割实测,做好测产验收记录,其他主体由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自行测产并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实际单产。 (五)结果评定 测产结束后,按不同作物进行单产排名,确定粮油高产竞赛奖励清册和单产提升补助清册,并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桐乡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员包括市财政局农业科、农科所粮油部、农机化部、土植部、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人。农科所粮油部负责项目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要广泛发动主体申报实施,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各单位密切协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做好技术服务。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的作用,明确本地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加强项目指导服务,提高粮油生产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经验做法宣传、示范典型打造,形成推技术、创高产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要发挥好属地作用,对主体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主体资格认定,确保田块归属、主体身份明确,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市级部门要突出过程管理和结果认定,强化监督责任,严格标准规范,确保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在测产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项目主体奖补资格,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型项目。
附表1:2025年桐乡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附表2:2025年桐乡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附表1 2025年桐乡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申报表
注:1、实施主体不可同时申报水稻和小麦单产提升项目; 2、跨镇(街道)实施的,分别上报,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
附表2 2025年桐乡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填报时间: 填表人: 电话:
注:档案不完整取消奖励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