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拨公示(滨河景苑12幢)
发布时间: 2025-06-24  08:50 来源: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打印



经滨河景苑小区12幢所有业主共同决定,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梅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划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滨河景苑小区12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拨事宜公示如下:

申请时间:2025年6月13日

申请金额:壹万伍仟零伍拾元整(15050.00)

使用用途:12幢2单元电梯维修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内容应明确不同意划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公示期结束后,我中心依申请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拨至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梅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代理人浙江瑞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联系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东路818号523室

联系电话:0573-88621052

附件:附件1.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结果表.pdf

附件2.费用清单.doc

桐乡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