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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2025年国家消防员招录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 2025-06-30  15:01 来源: 桐乡市消防救援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 告

2025年第5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025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等法规政策,现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计划

今年,浙江省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380名(均为男性),其中: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招录35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175名,退役士兵117名,社会青年58名);驻浙江森林消防队伍招录3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15名,退役士兵10名,社会青年5名)。


报名招录计划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招录工作,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招录具体工作。

桐乡市2025年消防员招录工作

咨询联络方式

↓↓↓

0573-89396812



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2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2025年6月27日23:00至7月18日18:00,招录对象可以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s://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二)网上初审。招录对象报名后可登录招录平台查询网上初审结果。历次消防员招录中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招录对象,初审不予通过。

(三)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


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

(一)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总成绩和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

(二)录用和入职训练。新录用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


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单位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业务骨干可通过招生考试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培养,毕业时按有关政策,实行多种方式就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根据干部补充需要,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公务员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经组织批准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置。

注:具体政策可登录招录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