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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83ZFC00000/2025-14181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7-07
组配分类: 市政府及政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 桐政办发〔2025〕18号
统一编号: FTXD01-2025-0004 有效性: 有效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企业培育“壮腰工程”专项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6  14:36 浏览次数: 打印
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企业培育“壮腰工程”专项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桐乡市企业培育“壮腰工程”专项政策

为加快推进产业强市战略,培育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产业带动作用大的优质企业,壮大腰部企业梯队,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和《桐乡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桐政办发〔2023〕32号)精神,制定本专项政策。

一、 基础政策

(一)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正常开展经营服务的工业企业。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2.规模条件:工业产值在1亿元(含)-20亿元(不含)之间;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值下限放宽至8000万元。

3.评分条件:对照《桐乡市“壮腰工程”培育企业评价标准》(详见附件),评分靠前(根据当年度计划支持企业数量从高到低录取)。

4.直通条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快速增长的优质企业。

(二)政策标准。

1.政策性担保。企业可申请总金额5000万元以内政策性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基点,具体按《桐乡市“壮腰工程”企业贷款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操作。

2.政策性直投基金。企业可申请政策性直投基金,单个企业基金投资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占被投企业股权比例最高不超过2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具体按《桐乡市政策性直投基金管理细则(试行)》操作。

3.土地购置优惠。企业如有新的用地需求,属地镇(街道)、开发区应在土地要素保障上优先支持。

4.能耗优先保障。企业如有新项目建设需求,在能耗指标安排上予以优先保障。

二、升级政策

(一)申报条件。

对符合基础奖励条件且达到以下指标要求的,可享受升级奖励。

类别

规模分类

指标要求

上年度产值3亿元以下

当年度产值增幅超15%且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超5%。

上年度产值3亿元(含)-5亿元

当年度产值增幅超10%且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超4.5%。

上年度产值5亿元(含)-10亿元

当年度产值增幅超8%且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超4%。

上年度产值10亿元(含)-20亿元

当年度产值增幅超5%且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超3.5%。

(二)政策标准。

1.投资奖励。年度投资额超1000万元的企业,按照年度设备投资的3%予以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2.贷款贴息。对企业当年新增贷款(按日均贷款余额总金额计算)的1.5%给予贴息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3.担保优惠。享受“壮腰工程”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的,由担保公司退还担保费。

4.规模激励。对上年度产值3亿元(不含)以下的、3亿元(含)—5亿元(不含)的、5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分别按照当年产值较上年每增长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给予奖励2万元、5万元、15万元,单个企业获得奖励最高100万元。

5.增效激励。对企业利润总额较上年增速超10%的,给予增量部分5%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6.研发补助。给予企业当年度研发费用增量部分3%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7.提档奖励。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的企业,其后3年内首次达到50亿元的,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三、涉企奖励申报流程

1.市经信局每年年初下发奖励申报通知。

2.符合要求的企业自行申报,并向所属镇(街道)、开发区等主体提交申报材料。

3.镇(街道)、开发区等主体收齐材料后,报市经信局。

4.市经信局联合财政局、统计局等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并进行资金测算。

5.按相关程序发文公布并开展资金拨付手续。

三、其他

1.本政策自2025年9月5日起施行。

2.本政策所涉奖补资金根据财政资金安排实行竞争性分配。

附件:桐乡市“壮腰工程”培育企业评价标准附件

桐乡市“壮腰工程”培育企业评价标准

(一)财务指标(40分)。

1.近2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5分)

A.10%(含)以上(15分)

B.8%(含)-10%(12分)

C.6%(含)-8%(10分)

D.4%(含)-6%(8分)

E.0%(含)-4%(4分)

F.0%以下(0分)

2.上年度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  10分)

A.10%(含)以上(10分)

B.8%(含)-10%(8分)

C.6%(含)-8%(6分)

D.4%(含)-6%(4分)

E.2%(含)-4%(2分)

F.2%以下(0分)

3.上年度资产负债率(5分)

A.50%(含)以下(5分)

B.50%-60%(含)(3分)

C.60%-70%(含)(1分)

D.70%以上(0分)

4.上年度增加值(10分)

A.10000万元(含)以上或增速30%(含)以上(10分)

B.5000万元(含)-10000万元或增速20%(含)-30%(8分)

C.2000万元(含)-5000万元或增速10%(含)-20%(6分)

D.0-2000万元或增速0%-10%(4分)

E.0元(含)以下或负增长(0分)

(二)创新指标(25分)。

5.拥有Ⅰ类知识产权(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数量(10分)

A.8项(含)(10分)

B.5项(含)-8项(8分)

C.3项(含)-5项(6分)

D.1项(含)-3项(4分)

E.无(0分)

6.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含)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1000万元(含)-30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含)-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含)-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300万元(含)-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含)-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200万元(含)-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含)-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7.建立研发机构级别(5分)

A.国家级(5分)

B.省级(4分)

C.市级(3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三)经营指标(20分)。

8.企业项目情况(10分)

A.有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分)

B.有2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6分)

C.有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分)

9.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D.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团体标准

10.创优创强情况(满足其中一项得满分5分)

A.企业主导产品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

B.企业产品获“品字标浙江制造”或“浙江制造精品”认证或五星级及以上管理标杆企业

C.企业获评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D.企业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未来工厂或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四)发展指标(15分)。

11.企业战略规划情况(5分)

A.制定5年以上发展战略规划,发展路径清晰,预期成效好(5分)

B.制定3年以上发展战略规划,发展路径较清晰,预期成效较好(4分)

C.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贴合实际,有操作性(2分)

D.不属于上述情况(0分)

12.企业日常管理水平(5分)

A.企业环境整洁、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实现精益生产,员工积极阳光向上(5分)

B.企业环境较整洁、组织机构设置较合理、生产安排有序,员工精神面貌较好(3分)

C.企业环境一般、组织机构设置混乱、生产安排无序,员工精神面貌较差(0分)

13.企业经营者信心(5分)

A.经营者认为行业前景好,企业将有较大成长,有充分信心能达到“壮腰工程”指标要求(5分)

B.经营者认为行业前景一般,企业可能有成长空间,有一定信心能达到“壮腰工程”指标要求(3分)

C.经营者对行业前景较差,企业短期内成长较困难,不能达到“壮腰工程”指标要求(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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