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5A/2025-141855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5-06-25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 |
桐乡市总河长令2025年第1号《关于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深入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的令》
|
||||||||
|
||||||||
桐乡市总河长令 2025年第1号 关于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 深入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的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各级河湖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必须一以贯之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助力打造新时代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典范,根据《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水河湖〔2024〕344号)、《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 助力打造新时代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典范的令》(嘉兴市第1号总河长令)及桐乡市实际情况,现就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深入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在幸福河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通过系统治理、生态修复、文化融合和智慧管理,打造一批具有桐乡特色的幸福河湖,实现河湖生态健康、功能完善、景观优美、文化彰显、管理高效,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奋力打造新时代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典范。 二、主要任务 (一)发挥河湖长引领,完善河湖长体制机制 结合“一河(湖)一策”年度实施方案,分河湖建立问题、任务、项目、责任“四张清单”,统筹推进责任河湖问题破解、项目落地、任务落实,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助推河湖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优化调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四张清单”、河湖长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河湖健康预警机制。健全河湖长制培训体系,加强对各级河湖长的培训,提升各级河湖长的履职能力、担责意识,推动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速推进河湖治理,推动建设幸福河湖 围绕“安全、生态、宜居、文化、富民、智慧”六大幸福河湖建设目标,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同时结合区域自然禀赋、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文化特色,打造幸福河湖项目。通过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景观、水管理和满意度等7个方面的高标准建设,实现防洪标准达到20 年一遇,全年水质基本稳定在Ⅲ类及以上,水体透明度总体达到 0.5米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等目标,构建示范性幸福河湖样板。重点打造凤凰湖幸福河湖示范项目、完成河湖农村水系整治17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5.06公里、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4个、新增城乡亲水节点4个、新增滨水活力绿道6公里。统筹水污染治理,加快污水收集和配套管网建设,严格入河湖污染物管控,加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强化重点断面水质监管,新改建市政污水管网20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95.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增殖放流淡水苗种330万尾以上。建立完善生态水位监测预警、调度和保障机制,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切实维护河湖生态健康。 (三)加强河湖治理管理,助力河湖生态健康 切实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推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智能保洁等智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河湖感知天空地一体化、覆盖全域无死角。以整治妨碍河道行洪和侵占水域问题为重点,纵深推进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监管,确保河湖行洪蓄洪空间依法依规、严格管控。建立健全幸福河湖示范项目建设服务保障机制,通过河湖长制统筹协调,开展湖泊现状调查,编制实施方案,实施项目清单管理,形成水利牵头、部门协同、属地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推动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协作,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涉水重大问题调查处置等工作机制,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积极培育“民间河长”,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凝聚幸福河湖共治共享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完善河湖长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市河长办要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建立重大项目调度、重点任务监测、重点问题督办机制。各级河湖长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河湖“管、治、保”职责,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高效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协同联动。健全幸福河湖建设与文化旅游、交通运输、体育健身、农业农村等领域的融合推进机制。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母亲河、重点村组团发展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建立健全河湖长制、河湖警长制、河湖检察长制“三长联动”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共治合力。 (三)强化公众参与。 健全公众参与幸福河湖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壮大“民间河长”、护水志愿者队伍;创新宣传引导方式,广泛宣传幸福河湖建设意义、成效与河湖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爱河护河意识;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反映问题的受理、处置、反馈机制,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幸福河湖建设的强大合力。 此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