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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5-07-07  08:23 来源: 融合编辑部 浏览次数: 打印



7月3日下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川弟,副主任蔡立新、张建章、陈炳荣、戴建国、徐永强、谢峻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姚富强,市人民法院院长黄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国根,市监委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桐乡市11个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情况报告、市人民法院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指出,近几年,市法院聚焦提升市场主体的安全感、满意度开展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市法院要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彰显政治担当、回应企业期盼、抓牢审执主业的应有之义、必然要求和重要抓手来推进,助力桐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传达了全省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基层实践经验交流会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关于构建“2342”实践体系的工作要求,立足自身实际,抓住工作着力点和切入口,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再上一个台阶。要对照要求抓好落实,发挥“民声议事会”的平台作用、代表的桥梁作用、群众的主体作用,让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到基层、落到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要统筹抓好当前重点工作,做实“四督联动”工作、民生微实事立办工作、开好镇人代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