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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26-1010523569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6-04-01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桐民〔2026〕20号
桐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桐乡市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1  16:05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

现将《2026年桐乡市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干预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桐乡市民政局

2026年3月26日


2026年桐乡市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8号)、《民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6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困境、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特制定“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对全市困境、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识别与筛查的基础上,对其中有需要的3—17周岁困境、留守儿童进行专业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儿童实施针对性的心理干预。

二、服务标准

(一)服务对象

本项目的服务对象为3周岁(含)以上、17周岁(含)以下的困境、留守儿童。开展个案服务对象由各镇(街道)根据识别评估情况,按照干预优先等级确定。主要包括:

1.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2.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儿童,单亲、离异、重组家庭儿童,遭受侵害、虐待、遗弃的儿童;

3.留守儿童(包括城镇和农村)、流动儿童、流浪儿童;

4.其他有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的儿童。

(二)服务内容

1.组织摸底筛查。结合实际,采用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心理测评、互动观察、人工智能技术支持等方式,对辖区内困境儿童、留守儿童进行摸底排查,初步筛查出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对象。摸底筛查工作由各镇(街道)组织儿童主任等结合日常履职开展,第三方机构可参与实施。对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已筛查出存在心理健康潜在风险的儿童,可直接纳入评估名单。

2.开展专业评估。各镇(街道)要协助做好对筛查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问题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并参照《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干预档案表》记录评估干预情况。评估工作由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实施,评估组应包含2名及以上持证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等专业人员。规范评估流程,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执行,评估工具采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评估表》。评估组需综合考量儿童生理、心理、家庭、社会环境等多重因素,形成客观专业的评估结论。

3.跟进个案干预。各镇(街道)要协助做好对存在心理问题困境、留守儿童的帮扶(评估等级为红色、橙色及有需求的黄色对象),通过个案服务方式开展干预帮扶。第三方专业机构要实行包干负责制,为每个干预个案指定一名包干责任人,负责统筹个案管理工作。个案干预要坚持需求导向、一案一策,包含制定计划、介入干预、评估结案等阶段,干预服务原则上不少于6次,规范记录每次服务的时间、时长、内容、效果等。干预服务结束后应进行阶段性评估,并形成个案干预报告。

三、实施步骤

1.调研摸底阶段(1-2月)。按照任务分解和摸底情况,初步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2.项目启动阶段(3月-6月)。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评估人数达到目标任务数的50%。

3.项目推进实施阶段(7-9月)。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评估人数达到目标任务数的80%。16例个案干预开始实施。

4.验收总结阶段(10-11月)。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评估人数达到目标任务数的100%。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个案服务全部完成。

四、保障措施

市民政局牵头联动相关部门,加强困境、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干预指导与监督,各镇(街道)落实专人推进工作;项目资金以省级保障为主、桐乡市财政配套补充,经费专款用于心理咨询、社工服务等相关工作;市民政局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与监督,引入专业力量督导,各镇(街道)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浙里护苗”系统,规范建立“一人一档”;各镇(街道)开展工作前需征得相关方同意,依法保护个人信息、严防隐私泄露,审慎开展宣传,避免对儿童造成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