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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26-1010536229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6-04-20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桐民〔2026〕25号
桐乡市民政局桐乡市慈善总会关于实施桐乡市2026年度“善居工程”(暖巢行动3.0)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0  14:34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慈善分会:

为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共同富裕,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关于实施2026年度“善居工程”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嘉兴市2026年度“善居工程”(暖巢行动3.0)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决定在全市实施2026年度“善居工程”(暖巢行动3.0)(以下简称“善居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对象

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低收入帮扶等在册困难家庭,在住房具备改造条件并且房主有改造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困难类型依次安排改造:

1.家庭成员2人及以上低保家庭;

2.家庭成员1人的低保家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3.低保边缘家庭;

4.低收入帮扶家庭。

重病、重残“单人保”根据其家庭性质和成员数量确定改造顺序,优先安排有儿童、残疾人、见义勇为人员、退役军人等对象的困难家庭进行改造。

租赁住房(以实物配租形式进行帮扶,且长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除外)、近两年内需拆除的住房和支出型贫困家庭,不纳入改造范围。

二、改造标准

善居工程改造标准为每户2.5万元,其中环境改造1.5万元、配备家电家具1万元,家具家电可根据实际统筹至环境改造。对家庭有困难老人可叠加适老化改造0.5万元,叠加后总计每户3万元。统筹开展多个改造项目的困难家庭,善居工程部分的标准可适当降低,但合计不得低于1.6万元。

三、改造内容

以暖巢行动3.0版为引领,与适老化改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项目统筹推进,对困难群众家庭的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空间开展居住环境改造,配备家具和家用电器;同时开展多个改造项目的困难家庭,要根据住房实际和具体需求,优化改造资源,提高改造成效;鼓励在改造中采用装配式等新材料、新技术。

四、有关保障

“善居工程”(暖巢行动3.0)由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统筹负责,整合财政与慈善资金,强化指导、监管等工作。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办公室、慈善分会具体组织实施,精准摸底、主动问需,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善居工程”帮扶范围;要规范做好资料整理与系统填报,坚持“一户一策”精心设计改造方案,严格执行项目全流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规范评估流程并留存改造前后资料,主动接收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统筹好各部门开展的改造工作,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积极动员基层党组织、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构建多方参与、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建共赢的工作格局。


桐乡市民政局                桐乡市慈善总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