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桐乡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等26个试点领域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探索实践,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政府办公室组织28个市级单位、11个镇(街道)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了覆盖全市各领域、多层级、清单式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现集中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