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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发布时间: 2024-04-03  10:39 来源: 桐乡市 浏览次数: 打印

桐乡市于2002年始实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着重从安居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这三方面实施管理。目前,全市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3%,切实有效地解决了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完善我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实现“应保尽保”的原则。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为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将新居民积分享受住房补贴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全面实现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相继制订出台了《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在“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及管理,准入条件、资格审查、定期复核、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全面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开办理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实行窗口“一站式”受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方式。

自我市实施住房保障制度以来,政府投资建设的安居工程包括棚改安置房项目和保障房项目。项目的建成和交付,切实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解决了大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03年以来,新建的安居工程建设项目31个,建成房源4767套,其中:棚改安置房项目开工建设11个,竣工建成2435套,面积36.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开工建设11个项目,交付配租1620套,保障面积达13.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开工建设9个项目,建成配租712户,保障面积4.3万平方米。实施货币补贴的住房保障方式,其中: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累计保障家庭710户,发放补贴1.5亿元;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累计保障家庭782户,发放补贴512万元。

目前,我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降低住房保障准入条件、扩面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住房保障覆盖率,全面提升我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