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024G/2026-101056331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6-08-28 |
| 组配分类: | 桐政发 | 文件编号: | 桐政发〔2026〕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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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李建伟同志奖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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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李建伟,男,1987年2月出生,汉族,群众,初中文化,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白寨乡滏南庄村人,生前为个体货车司机。2026年5月9日因见义勇为不幸英勇牺牲。 2026年5月9日凌晨,李建伟驾驶货车途径S13练杭高速14KM+480M杭州方向处(属桐乡市河山镇境内),不顾个人安危,勇救前方因车辆爆胎侧翻被困驾驶员杨某某,李建伟在救出杨某某后被后方来车撞上并当场牺牲,杨某某因被救而未受伤。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桐乡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市十七届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给予李建伟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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