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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024G/2026-101052345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6-03-16
组配分类: 桐政办发 文件编号: 桐政办发〔2026〕3号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政务应用集约建设运维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1  15:15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政务应用集约建设运维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十七届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桐乡市政务应用集约建设运维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数字政府2.0建设工作例会精神,根据《浙江省政务应用系统集约运维改革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桐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坚持“统筹运维、集约高效,稳慎有序、分类推进,整体防护、安全可控”原则,对市级部门(单位)政务应用系统相关的硬件、专用链路、云资源、软件、人员全面统筹开展建设运维工作。通过两年时间,建立健全集约建设运维体制机制,覆盖所有市级部门并拓展至国企和镇(街道),实现人员精简,安全水平提升,年度运维经费下降10%以上,形成市域一体、规范高效的政务应用集约建设运维新格局。

一、主要任务

(一)优化体制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按照“1+3”模式分类推进,市级部门政务应用系统由市政务服务办(数据局)统一开展集约建设运维,教育、公安、卫健3个行业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集约建设运维方案报市政务服务办(数据局)备案并纳入全市集约建设运维体系。拓展国企和镇(街道)信息化项目纳入集约建设运维范围,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改革工作。全市政务应用系统建设运维单位统称为应用需求单位,根据单位职能提出建设运维需求,编制需求方案,完成项目申报,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数据利用价值,保障数据安全,是政务应用集约建设运维的主体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数据局)统筹全市政务应用集约建设运维管理,加强技术与人员支撑,协同应用需求单位共同推动政务应用集约高效运维,是政务应用集约建设运维的规划和管理单位。市财政局负责相应的政务应用建设运维费用资金保障。

(二)强化精细管理,提升新增项目建设水平。

应用需求单位负责按《桐乡市电子政务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请预审,根据评审意见推进项目建设,应用交付后负责推广使用、行业指导和建议反馈。市政务服务办(数据局)负责统筹全市信息化项目管理,统一预算,协同应用需求单位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公共数据发展和管理工作,充分保障应用需求单位公共数据共享、开发利用需求,有效支撑相关数据场景开发。

(三)统筹数字资源,完成存量应用摸排移交。

各应用需求单位负责做好存量非涉密应用及配套基础设施的盘点工作,全面梳理硬件、专用链路、云资源、软件、人员等五类运维对象,形成“一部门一清单”,对低效应用进行整合关停。市政务服务办(数据局)负责对应用需求单位保留的应用开展科学评估,提出审查意见,直至符合移交要求后纳入集约统一运维范围;对移交的运维服务项目组织开展运维服务采购,提升运维服务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

(四)聚焦降本增效,实现项目统一运维。

建立统一运维管理、统一运维项目、统一运维服务团队、统一运维平台、统一运维标准的“五统一”运维机制,推进集约运维体系建设,实现跨部门资源统筹和资金集约使用,年度运维费较改革前有显著降低。市政务服务办(数据局)负责统筹全市运维项目集约管理,完善运维人员管理、绩效评价、项目管理、资源设施、运维管理、安全防护等制度体系。市政务服务办(数据局)、应用需求单位和项目承建单位签订“三方合同”,保障应用需求单位的需求响应和绩效评价权。

(五)加强安全防护,提升应用实战实效。

应用需求单位负责做好应用、数据使用人员和终端的安全管理,以及应用的信息发布和内容审核,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市政务服务办(数据局)负责完善项目建设运维和安全管理联动机制,提升政务应用安全防护水平。市委网信办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集约运维安全责任机制,压实各方安全责任,监督相关安全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和应用系统信息安全等保备案。应用需求单位要积极推进上级重大应用贯通落地,制定应用贯通工作具体要求,推进应用落地、接口共享和数据回流;围绕业务需求和核心目标,明确应用系统的运营绩效指标,提升应用使用绩效。

(六)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信息化职能整合优化。

市委编办负责统筹推进机构职能编制优化调整工作,做好应用需求单位的信息化职能优化与整合工作,探索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维职能编制整合优化工作,及时充实市政务服务办(数据局)信息化工作力量。市政务服务办(数据局)牵头组建全市统一的“数字化运维中心”(暂命名),配备相应编制,确定专业的信息化人员对接各应用需求单位开展集约建设运维工作。应用需求单位负责信息化建设规划、应用推广使用、行业指导等相关协调工作。过渡期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市政务服务办(数据局)组建集约建设运维工作组开展工作,后期由市委编办根据运行情况落实人员编制。

二、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集约运维组织保障。在市深化数字桐乡建设联席会议领导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集会议或委托分管副市长召集会议,推动改革任务稳慎有序完成。全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本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负责人,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强化工作协同。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正确对待改革中出现的失误偏差。二是全面摸清数字资源底数。3月底前完成政务应用分类整合优化工作,建立动态更新的资产台账,为后续整合与统筹管理奠定基础。三是分类分批推进集约运维。6月底前摸清各类政务应用,按照核心、重要、一般的优先级分类推进,逐步实现集中纳管。7月底前对纳管的政务应用完成安全防护加固,提升整体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处突能力。8月底前按照政务应用业务重要程度,分类分批实现运维资源的集约投入与高效保障。

附件:1.2026-2027年集约建设运维改革举措清单

             2.集约建设运维改革分批次推进计划

桐政办发〔2026〕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