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振东新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振东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振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振东新区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为新区大整治、大转型、大招商提供服务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要求。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我委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了新区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成立了振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机关科室为组员。办公室和各职能科室、下属单位共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日常工作,其他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承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振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实施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网站政府公开信息,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统计报表和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通过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负责抓”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振东新区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条例》及市政务信息公开化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动态信息,还结合新区实际,以公开栏、远程教育及电子屏等为载体进行公开。在抓好信息全面公开的同时,讲求实效,突出重点,主要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围绕保证群众民主监督权力,抓好重大决策的公开,力求提高信息公开的运作效率,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规范信息公开管理,信息内容全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尤其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要求通过领导审核后再由专人发布,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每月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发布工作,确保全面、及时地做好全年政府公开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振东新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43条,其中政务微信(振东视点)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本区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区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本区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阶段打算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明年我们将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加大社会广泛关注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全面、规范和高效。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三是丰富公开渠道,在通过网站公开的同时,增大宣传栏、公示公开栏、微信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为我市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大局服务。

桐乡市振东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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