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濮院针织产业园区编制。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tx.gov.cn)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完善机制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鉴于人事变动,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2018年,我委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巡查工作,通过考核巡查及时纠正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以检查促问题整改,以考核促工作落实,形成了比较合理的监督、考评机制。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与其他责任单位的交流合作,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有效提高了我委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通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我委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我们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努力,通过梳理,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委没有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一般都是办公室人员兼职,且人员工作交办时有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周期不固定,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委目前一定程度上存在信息目录分类不当,公开内容与目录说明不相符,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我委信息公开较少,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为全面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8年1月—12月,我委共制发公文类政府信息6件,通过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件。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1件、政策文件类信息4件、工作信息类信息1件。
三、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我委不曾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委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自查并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普查,依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依申请公开指南、机构职能、部门文件等栏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下一阶段,我委将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应对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的更高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2019年,我委将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健全机制,规范运行。我委拟实行分管负责人一月召开一次本单位信息公开调度会,要求各相关科室及时梳理报送应当公开的信息至信息公开具体业务科室,并对本单位月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总结。
(三)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时效性工作,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填报单位:濮院针织产业园区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朱少明 审核人:李 昇 填报人:张夏啸 | ||
联系电话:88823016 填报日期:2018年12月20日 |
填报人:张夏啸 联系电话:88838888 填报日期:2018年12月20日
注:申请件以当年答复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