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0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内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公司通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责任化运作,不断完善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坚持吧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企业。现将我公司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桐政办发[2008]13号)要求,我公司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集团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事宜和网络系统维护。

(二)完善工作措施

我公司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桐乡”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集团公司制定了《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和《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的基本要求,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信息发布

我公司坚持实行科学部署、广泛动员、分类收集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密切协作,努力拓展信息渠道,保障信息快速、准确、及时的发布。围绕“情系民生、心连万家”这一宗旨,我们认真做好水务工作的宣传,及时公布自来水、污水收费标准、服务流程以及水质公告等信息,进一步履行好了服务广大市民的职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公司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工作信息、社会管理、人事信息等诸多方面,基本涵盖了《条例》规定的范围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公司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公司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公司未发生针对本公司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造成信息报送不及时,发布信息偏少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三是在信息更新维护方面的工作尚需进一步完善。

2012年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对外宣传,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规范报送程序,通过规范信息公开报送程序,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率,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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