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水务集团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水务集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守保密审查、信息发布要求,及时确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密切企业与群众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企业。

1.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桐政办发〔2008〕13号)要求,水务集团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集团公司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完成了公开目录编制,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内容,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较好成效。

2.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桐乡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7〕52号)文件要求,在确保信息公开规定时限发布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坚持贯彻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制,保障信息快速、准确、及时的发布。围绕“情系民生、心连万家”的服务宗旨,我们认真做好水务工作的宣传,及时公布水源水、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公告,最新收费标准、缴费及查询方式等便民服务信息,进一步履行好了服务广大市民的职能。

3.我公司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发布61条,信息更新3条,集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307条。内容主要涉及:公开指南、领导信息、报告统计、工作信息、便民服务等诸多方面,基本涵盖了《条例》规定的范围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信息。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9年度我公司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5.行政权力公开情况。我公司不涉及行政权力公开这方面内容。

6.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9年度我公司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7.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8.2019年度我公司未发生针对本公司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9年主要存在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等问题。如停水信息由于存在突发性,在公开时效上没能第一时间体现。

三、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水务集团将紧紧围绕电子政务办的各项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水务集团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自查,严格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争取使信息公开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九、有关意见建议

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的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基层单位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