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石门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9

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石门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内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桐乡”门户网站(www.tx.gov.cn)下载。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基层政府,努力构建行业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镇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由镇宣传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石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石门镇信息审核、审查和发布制度》,各部门按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填报《石门镇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批表》做好保密审查。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镇委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使全镇上下达成共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规范操作,增强时效。2016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6条。具体工作措施为: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三是转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作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热线电话管理,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继续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递交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上级部署和镇政府工作报告、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督查整改情况和奖惩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把桐乡信息公开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本镇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镇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本镇未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下一步本镇将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内容,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保密审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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