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石门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石门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基层政府,努力构建行业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成效。石门镇通过桐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缘自石门”“吴越石门”、爱桐乡APP等多途径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并指导下属各行政村、社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石门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该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更新和发布信息54条。2022年度石门镇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2022年度石门镇没有存在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没有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石门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宣传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补充和完善了《石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部门按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石门镇通过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开各类信息698条,其中桐乡市信息公开平台公开54条,缘自石门、吴越石门等公众号发布643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遵循信息发布工作“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坚决守牢意识形态领域红线底线。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坚持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二是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积极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召开石门镇政务信息上报培训会1次,各部门政务信息负责人共36人参加会议,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作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掌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的主动权。加强热线电话管理,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继续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递交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机制流程有待完善。围绕贯彻新《条例》,需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和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一定距离。

三是工作队伍能力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整体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股室站所,责任到人,继续督促各责任单位和部门按时上传各栏目信息,将考核重点转向重点领域及发布信息质量上,以考核促工作落实。联合政府督查部门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检查活动,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增强工作合力,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

二是进一步建章立制,抓牢主体责任。增加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月度通报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管控,强化安全保障。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石门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