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石门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基层政府,努力构建行业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成效。石门镇通过桐乡门户网站、爱桐乡APP等多途径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并指导下属各行政村、社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全年组织开展相关专业知识培训2场。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石门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该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收到申请公开信息3条,均已答复,不存在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没有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石门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由镇宣传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补充和完善了《石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部门按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石门镇通过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爱桐乡石门号等途径公开各类信息344条,其中桐乡市信息公开平台公开27条,爱桐乡石门号发布31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查,我们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积极接受社会评议。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坚持依法依规进行,对于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足。在信息发布上存在明显的滞后现象,导致公众无法及时获取重要的政府决策和公共服务信息。这不仅影响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可能导致政府决策的不透明和误解。

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不够。有部分重要信息被遗漏或故意隐瞒,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误解和不信任,同时也可能掩盖政府工作的不足和错误。

三是公开渠道的不便性和不透明性。部分渠道仍然存在使用不便、信息查找困难等问题。部分政府网站和公开平台的信息更新不及时,甚至存在信息不准确的情况,这也增加了公众获取信息的难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要确保公开到位。

二是优化公开渠道。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一站式、便捷化的信息服务。要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三是完善监督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价和监督。

四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