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山镇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通过系统的学习《条例》相关内容,经过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河山镇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对《条例》认识和把握。

《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掌握《条例》内容,并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对促进政府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意义。《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确立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等,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正常的情况;五是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六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审核情况;七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八是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九是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十是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十一是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十二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为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条例》规定依申请公开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而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根据下列情况予以答复:一是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该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该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四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依申请公开的时限为,若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期,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对《条例》的实施情况。

2012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镇严格遵守《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河山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应对人员调整。今年9月初,我镇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人员调整,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及时调整了河山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穆海英同志继续担任组长,组织委员黄剑任副组长,新任党委秘书朱靖杰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党政办主任陆金文同志作协助。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河山镇信息审核、审查和发布制度》,对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范围进行了再次明确。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把审核工作贯穿制文整个过程,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较好处理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遵循“便民、利民、无偿”原则,通过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河山镇的政府信息。截止到目前,我镇在桐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602条,其中2012年新增205条,更改17条。根据信息公开网分类:机构概况类共计51条,其中2012年新增6条,更改17条;政策文件类共计259条,其中2012年新增31条;工作信息类共计67条, 其中2012年新增46条;报告统计类共计9条条,其中2012年新增3条;规划计划类共计52条,其中2012年新增29条;社会管理共计42条,其中2012年新增12条;财政信息共计37条,其中2012年新增19条;行政审批类共计24条,其中2012年新增21条;行政执法类共计35条,其中2012年新增35条;公共服务类共计8条,其中2012年无新增;人事信息类共计18条,其中2012年新增3条。

201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新的工作,目前各项工作的开展与信息公开的时间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13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2013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细化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继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熟练操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系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2、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在发布方式是否规范,发布时间是否及时,发布内容是否充实的问题上下好功夫。此外,在市级部门的帮助下,一步一步的解决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遗留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尽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

3、积极借鉴其他兄弟镇(街道)的做法,结合我镇实际,着重做好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统计数据信息、应急管理等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深化公开内容。同时,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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