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全市公安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组织和协调各级公安机关联动,扎实抓好公安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工作。一是主动抓好工作类信息的发布。从加强公安正面宣传和网上舆情引导的高度出发,定期抓好相关中心工作、专项行动、行政管理、服务民生等工作动态、成果的总结,报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市局公关办在网上发布,努力使各项公安工作成果均能在网上得到及时、全面、有效的宣传。截至目前,我局已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条,其中机构概况43条,政策文件0条、报告统计1条,财政信息16条、公示公告160条、提案建议办理结果43条。二是及时抓好服务类信息的更新。围绕网站设置的栏目和信息平台,动员治安、刑侦、交警、禁毒、出入境、网安等部门立足自身职能,根据法规公文修订颁布、行政管理要求转变、行政审批程序和手续变更、落实便民利民举措等情况,落实专人定期抓好栏目更新维护,使群众不出家门就能知晓办事、办证的程序、依据和时效。三是突出年度群众热点重点,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公安机关工作直接涉及民生,群众关注度很高,凡遇公安工作重要政策、通知、公告,除涉密文件不方便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文件以外,我们都积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严把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环节,共办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1件,其中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9件,书面申请件3件,均已按时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1件,已维持,行政诉讼3件,2件已胜诉,1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鉴定,保密审查要求,做到依法保密公开。
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内容准确。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内容、监督管理、舆情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持续推广“桐乡金盾”微信公众号。截至目前,微信关注人数已累计达258851人,发布警务资讯1500余条,发布各类资讯信息6500余条,共解答群众疑问500余人次,实现了信息发布、咨询解答、业务查询、微信办事、网上信访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精心部署。专门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桐乡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制度,迅速在全市公安机关形成共识,明确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宣传公安工作、展示公安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全力抓好组织推进。
二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专门成立桐乡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沈珏宏任组长,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法制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大队,具体公开工作由法制大队负责牵头协调,定期召开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动员和组织各警种、部门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28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17106 | ||
行政强制 | 2952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21年实际收费金额,单位:496.5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须与2020年度年报结转数一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2 | ||||||
2.重复申请 | 4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3 | 3 | |||||||
(七)总计 | 21 | 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1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相对单一、公开范围不够宽广,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探索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网站、手机APP等平台功能建设,利用有效的途径与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确保群众能够及时知晓、了解相关信息,让群众能够用足用好,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有效性。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及时请示汇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桐乡市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