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08

2007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组织机构,扎实做好前期准备,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果。根据《条例》规定,现将200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突出以下四方面的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方案制定、工作协调等事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监督、检查、指导等日常工作。经各科室(所、单位)上报,确定了29名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本科室(所、单位)政府公开信息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做好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信息梳理。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制定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暂行)》,对各科室、国土所、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的编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局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的同时,依法做好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审查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谁拥有、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先清理2008年的政府信息,再清理2003年以来5年的政府信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积极应用各类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一是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条例》施行后,我局在“中国·桐乡”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国土资源局公开点)上积极加载上传政府公开信息,并将桐乡市招标采购中心网上的土地交易信息直接加载到该平台。二是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切实促进国土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牢固树立国土系统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社会形象,我局在2008年下半年加快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的建设步伐,并在国庆节期间投入试运行。

(四)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配套制度。市政府办印发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查和责任追究等四方面的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印发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查和责任追究等四方面的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正便民。一年来,在“中国?桐乡”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机构职能;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土地交易信息等。在桐乡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务信息:本地资讯、外埠资讯等政务信息;机构职能;土地登记公告、征地公告等政务公开信息;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等网上办事信息;土地出让、成交等土地市场信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计划信息;执法监察等。并开设了6.25专题 、4.22专题 、12.4专题等专题栏目,开设了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等互动交流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土地权属、政府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审批手续和相关批准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上级未出台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具体政策之前,未向申请人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发生,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导致的行政诉讼案件则有5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2008年度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示范单位”,但从总体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亟待整改和规范的问题: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培训有待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一些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内容、工作要求把握不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准确,个别单位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按《条例》规定在法定时间内答复或办理,从而引发行政诉讼;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尚不够完备,内部关系尚未理顺,尚未形成通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等机制落实情况也有欠缺。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培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贯彻执行《条例》,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今后,我局将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经验交流活动,推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更加全面、深入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积极认真的态度和务实负责的作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承担的一项全新的、长期的、法定的工作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主抓,明确责任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切实做好依法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整理收集和加载上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和答复,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

三是进一步对照工作要求,认真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对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究,明确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程序和工作职责,防止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自身违反办理程序等不规范操作,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产生。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创新在线服务和公众参与服务方式,不断提高网站服务水平,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