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财政(地税)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0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桐乡市财政(地税)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继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桐乡财税网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地税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地税信息,健全财政、地税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协商会审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地税信息的流程,把财政、地税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体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公开办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2008年,我局通过各类政府公开载体主动公开信息94条(其中机构设置1条,财税数据9条,行政审批3条,政府采购类15条,征收管理56条,其他信息1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为0件;无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公开形式。

1.机关门户网站——桐乡财税网;

2.《地税宣传》、《法规汇编》等刊物;

3.服务大厅触摸屏及电子显示屏等;

4.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局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够健全。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财政、地税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在200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具体要做到: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2008年桐乡市财政(地税)局没有需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