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人防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8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建设局(人防办)编制。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办)高度重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7年,新增、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条,其中机构概况2条,政策文件11条,计划与总结4条,工作信息39条,社会管理12条,财政信息2条,许可审批公示8条,人事任免7条,规划公布41条,项目批后公布53条,棚户区改造公开15条,住房保障公开5条,政务微信公开36条。其中,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抓好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信息和“五水共治”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一是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桐乡市2017年度棚改计划、濮院镇旧镇改建(二期)项目等信息共计15条。二是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农村危房治理督察等信息6条。三是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经济适用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信息共计5条。四是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机制,做好调控等政策解读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房地产市场限购措施等信息4条。五是做好加快城乡污水入网推进步伐,推进污水收集管网改造的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五水共治”相关信息3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可以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其次,在桐乡建筑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同时,按照“阳光规划”的要求,对规划许可等项目进行了现场、报纸、网路等多种手段的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35件,其中当面申请13件,网络申请12件,信函申请10件。涉及房屋征收、规划等方面内容。

(二)受理办理情况。应答复件数35件,答复办结35件,公开11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8件,信息不存在7件,更改补充1件,已主动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件(撤回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引起的行政诉讼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手段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2018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我局(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人防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分解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