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建设局(人防办)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08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建设局(人防办)编制。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办)高度重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8年,新增、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5条,其中机构概况3条,政策文件20条,发展规划2条,工作信息39条,社会管理11条,财政信息4条,行政审批11条,人事任免7条,城乡建设23条,规划公布43条,项目批后公布70条,保障性住房公开6条,政务微信公开46条。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抓好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议和提案、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棚户区改造、舆情回应、政策解读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一是做好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保障房资格认定公示、专项资金文件和棚户区改造公告等信息,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推进棚改和保障房工作开展,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共计17条。二是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公开了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案等社会广泛关注涉及民生的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全文共2条。三是积极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今年新增设了社会公益事业栏目,我局涉及到其中的城乡建设信息,主动公开了城乡规划、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房地产信息的相关信息共计23条。四是深入推进热点民生的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舆论动向,积极做好房地产和建筑质量等方面舆情回应共计20次。五是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对制定的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解读了桐乡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等3个政策文件。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可以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其次,在桐乡建筑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同时,按照“阳光规划”的要求,对规划许可等项目进行了现场、报纸、网路等多种手段的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130件,其中当面申请24件,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98件。涉及危旧房改造、规划等多方面内容。

(二)受理办理情况。应答复件数130件,答复办结130件,公开94件,信息不存在32件,更改补充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引起的行政诉讼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8年,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手段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201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我局(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分解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